走在大路上·细节 | "一带一路"有范围限定吗?
发布时间:2019-12-26 文章来源: 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9月26日晚播出的《我们走在大路上》第二十二集《命运与共》,阐述了我国在众多多边外交舞台上不断用行动传递与各国休戚与共的决心,“一带一路”倡议便是其中的事例。一起来了解几个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知识点”。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同年10月3日,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不是简单的线状经济体,它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文明,是一个开放包容的经济合作倡议,是各方共同打造的全球公共产品。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对“一带一路”限定过范围,任何国家或地区都有机会享受“一带一路”的“红利”。
“一带一路”倡议不仅仅是走出去,也包括引进来,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中国在鼓励资本“走出去”的同时,也高度重视资本“引进来”工作。特别是文化交流与合作,秉承包容开放原则,不断完善多元主体合作模式,共同构建双边、多边交流平台,实现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共生和相互融合。
“一带一路”倡议不是具体的国家政策,也不是帮扶企业到指定地点、行业投资合作的补贴措施,而是中国向世界提供的一项国际公共产品,是对现有国际机制的补充和完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政府主要是在宣传推介、加强协调、建立机制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广泛调动各类企业参与,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入“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不是整齐划一的团体操,具体项目的实际推进,有赖于参与各方的合作意愿并体现经济合作的客观规律。
此外,“一带一路”也不只是一项经济合作计划。“关系亲不亲,关键在民心。”习近平指出,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基础”。“我们要建设的互联互通,不仅是修路架桥,不光是平面化和单线条的联通,而更应该是基础设施、制度规章、人员交流三位一体,应该是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领域齐头并进。”事实上,“一带一路”建设所取得的成果也不仅局限于朋友圈的扩大、投资贸易额的增长等“硬件”方面,“民心相通”等“软件”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也非常丰硕。
茫茫大漠,一支支驼队跋涉其中;渺渺大洋,一艘艘航船远行其上。两千多年前,我们的先辈通过古丝绸之路将丝绸、茶叶、瓷器和美好的祝福送往世界各地。今天,秉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一带一路”将众多国家的命运紧紧相连,成为中国同世界共享机遇、共谋发展的阳光大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郭兴 整理)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27 11:12 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0-139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