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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普湖县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5-30 文章来源: 自治区纪委监委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27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岳普湖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12月19日,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情况。岳普湖县委提高政治站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梳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4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4月,32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5个正在整改中,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 针对抓脱贫攻坚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坚持以县委常委会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观摩推进会和“书记讲坛”等为载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总目标,统筹抓好维护稳定和脱贫攻坚工作。整合县级领导和行业部门力量,分别成立脱贫攻坚、群众工作等五个工作专班,落实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双组长”制,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县委书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县长每月至少组织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亲自抓、带头抓,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

2.针对学习宣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

利用周一升国旗、农民夜校、“四同四送”、入户走访、“大宣讲”等载体,开展面对面脱贫政策宣讲活动。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开设“我奋斗我幸福”“脱贫攻坚故事我来讲”“我要脱贫奔小康”等专栏,对102名“真心扶贫,真情扶贫”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报道。在新疆日报、喀什日报等主流媒体,对脱贫攻坚部署、进展动态和举措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

3. 针对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力的问题

召开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暨深化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与25个专项行动组负责人、9个乡镇主要领导、68个贫困村党总支书记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以项目为主线、资金流向为依据,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2018年度扶贫资金支付95.82%;2019年扶贫项目已全面开工。对照各级巡察、检查组反馈扶贫领域的519条问题,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开展“回头看”,查不足、找短板、补漏洞,确保了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对43个贫困村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督促整改1780条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组织处理6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二、落实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 针对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印发《岳普湖县脱贫攻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县领导包联乡镇十项责任的通知》,县四套班子领导率先垂范,每月深入包联乡镇对2个村进行调研指导,帮助村党总支梳理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实化细化办法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扶贫领域职能部门联席会议,了解项目进展、资金拨付、落实监管责任情况。针对项目推进缓慢,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39个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推动项目落实落地。制定《岳普湖县“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村容村貌、庭院综合整治工作,拆除13825户危旧房,复耕土地4653.3亩,切实改变村容村貌脏乱差问题。

2. 针对脱贫攻坚管党治党不严不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印发《岳普湖县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坚持每月对扶贫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制定《岳普湖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扶贫领域275名违纪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特别是对49个深度贫困村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逐人“过筛子”,对不胜任脱贫工作的2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严格按照2018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考核验收标准,对1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考核验收,全部摘帽。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观看《九间棚》专题片,开展初心教育,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3. 针对干部工作作风不深不细不实的问题

印发《岳普湖县关于整治乡村干部作风“十大顽疾”实施方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涉及低保优亲厚友等53个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有效化解存量问题。围绕“六个精准”开展“回头看”,对违规享受扶贫政策的进行了清理纠正,对不符合异地搬迁条件的贫困户予以纠正。实施乡镇会计委派制,对全县9个乡镇委派18名财会人员,严格“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按合同”的要求支付扶贫资金。结合科技之冬培训、“冬季攻势”大宣讲,讲解入户项目实施标准,确保项目精准、资金精准。

4. 针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印发《岳普湖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交处置考核办法》,定期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移交问题线索126条,对134人因侵害群众利益、优亲厚友、变相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制定《关于对违规享受低保、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核查的方案》,对9个乡镇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清退。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编制《2018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

三、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方面

1. 针对监督执纪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威慑的问题

加强对县委班子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进行监督,对落实脱贫攻坚包联不到位的科级以上干部提醒提示,对项目推进滞后的39名干部进行约谈。印发《关于对照“4·12”“4·24”“6·01”开展大反思活动的方案》,对照张某某、于某等身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思活动。对2014年以来涉及扶贫领域案件开展“回头看”,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8件案件进行了复核处置。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订阅《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党纪党规党报,利用自治区纪委查处的王勇智、何强、谷文胜等人在扶贫领域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各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 针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

扶贫领导小组与职能部门签订项目责任书,加大对项目前期手续、进度、质量、安全的管理力度,确保项目精准实施。每月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对项目推进滞后、资金拨付缓慢的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每月对项目落地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项目执行出现偏差的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促进项目落地、问题整改。围绕项目、紧盯资金,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对1105座入户小拱棚、8929户改厕项目实施不规范、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予以纠正。制定《2018年岳普湖县绩效实施方案》,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四、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方面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的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印发《关于成立岳普湖县脱贫攻坚各级各类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2014年以来中央、自治区、地区巡视巡察、督导检查、交叉审计反馈的519条问题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逐条督促整改,坚持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按照《岳普湖县关于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的实施意见》,压实脱贫攻坚问题整改领导责任、工作机构责任、单位及干部职工包联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98-6822232。邮政信箱: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市政大道36号院城市综合楼岳普湖县纪委信访室。邮编:844400。



中共岳普湖县委员会

2019年5月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5-28 10:39:08  链接:http://www.xjjw.gov.cn/zhuzhan/toutwiaoy/20190528/23672.html)